發布日期:2015-04-02
〔2015〕6號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中關于發展商品期貨市場的有關要求以及全國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的精神,更好地滿足市場需求,滿足實體經濟和投資者的實際需要,促進期貨市場功能發揮,我所對《上海期貨交易所黃金期貨標準合約》、《上海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上海期貨交易所黃金期貨標準合約》修訂案已經中國證監會批復同意;《上海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修訂案已經我所第二屆理事會臨時會議審議通過并報告中國證監會,現予以公布。
為使新、舊合約和實施細則平穩過渡,經研究決定:
一、修訂后的《上海期貨交易所黃金期貨標準合約》自AU1604合約掛牌之日開始施行。
二、修訂后的《上海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自2015年4月7日收盤結算時起施行。
附件:1.上海期貨交易所黃金期貨標準合約(修訂案) /uploadfile/2015/0403/20150403100136203.docx
2.上海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修訂案) /uploadfile/2015/0403/20150403100151832.docx
上海期貨交易所
2015年4月2日
2015年4月2日